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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律师(Tereza Gao)多年来在国际争议解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专注于处理复杂和高风险国际仲裁案件,包括国际商事仲裁和投资仲裁。高律师拥有在大多主流仲裁机构及规则下进行的国际仲裁案件中担任律师的经历,包括ICSID、UNCITRAL、ICC、HKIAC、CIETAC、ICDR、AAA和 JAMS规则。高律师在诉讼及仲裁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包括事实调查,法律检索,诉状和动议的起草,协商、调解、和庭审的准备。

高律师在美国纽约和中国香港均拥有执业资格,并在职业生涯初期于香港接受了上庭大律师的专业培训。在加入Arnold & Porter之前,高律师曾就职于另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的旧金山及香港办公室,主要负责诉讼及国际仲裁业务。高律师的母语是普通话,并流利掌握英语和粤语。

经验

  • 代表韩国参加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仲裁,涉及由Lone Star Funds提出的47亿美元索赔(ICSID)。
  • 代表韩国参加由美国投资管理公司提起的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仲裁(UNCITRAL,伦敦)。
  • 代表大韩民国参加由伊朗申请人提起的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仲裁(UNCITRAL,伦敦)。
  • 代表泰王国参加由澳大利亚矿业公司提起的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仲裁(UNCITRAL,新加坡)。
  • 代表美国大型电子网购平台成功解决与中国制造商的违约和产品责任纠纷(HKIAC,香港)。
  • 代表韩国电子制造商成功解决其与美国软件供应商涉知识产权和违反许可协议的纠纷(ICC,圣地亚哥)。
  • 代表中国电子设计商成功解决其与美国软件供应商的违反许可协议纠纷(JAMS,加利福尼亚)。
  • 代表中国软件公司处理其与跨国软件公司的知识产权和违约纠纷(ICDR,纽约)。
  • 代表美国金属公司成功解决其与中国金属公司的违约纠纷(CIETAC,北京)。
  • 代表中国大型金属企业集团成功解决其与美国矿产开发公司的在美投资争议(ICC,香港)。
  • 代表中国投资者对私人包机业务中的前商业伙伴提起欺诈诉讼(加利福尼亚最高法院)。
  • 代表中国国有炼钢巨头成功解决与香港大型特许经营者之间的销售争议(临时仲裁,香港)。
  • 代表欧洲创新科技公司处理其与中国供应商之间有关许可和侵犯知识产权诉求(HKIAC,香港)。
  • 代表中国数据转换公司成功解决其与一家美国科技公司之间有关大型电子书经销平台的设计与经营的争议(HKIAC,香港)。
  • 代表一家大型西班牙承包商成功解决其与法国太阳能跟踪设备供应商就客户在南加州安装大型太阳能设备间的争议(AAA,旧金山)。

Perspectives

Proposed Amendments to the PRC Arbitration Law: A Panacea?
Kluwer Arbitration Blog
Comparative Guides: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Legal Framework: China
Mondaq
The Rise of Mining Disputes involving Chinese Companies (pdf)
Global Arbitration Review’s Guide to Mining Arbitrations, Second Edition

资质

教育背景

  • 法硕士,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2016, (高等荣誉,最佳辩手奖
  • 法律研究生证书, 香港城市大学, 2013
  • 法学士, 香港城市大学, 2012, (院长嘉许名单)

执业资格

  • 纽约
  • Hong Kong (Barrister-at-Law)

专业和社会活动

  • HK45,区域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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